承荆楚文化之遗韵,传赤壁战鼓之余音;沐泉都千年之温度,润桂乡百里之馨香;展北伐铁*之豪气,得鄂南山水之精灵。在有着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之称的咸宁市市区,嵌着一颗美丽的明珠——湖北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湖北科技学院。
湖北省属普通公办高等院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湖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湖北省首批十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之一高校。
办学性质:湖北省省属公办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水平:年创校,年开办本科教育,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年获批硕士点,年获批为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办学优势:区位优势明显,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所在的湖北咸宁市,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素称桂花之乡、香城泉都,是武汉城市圈最具魅力的城市。学校占地多亩,被评为湖北省花园式学校,拥有名专任教师,教授人,博士人,专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人。
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研究生、本科、专科三个办学层次,涵盖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医学、工学、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文化积淀深厚,办学成果突出。办学80年来,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凝练成“弘德、博学、敏行、敢先”的学校精神,为社会造就了成千上万实用型人才,大批精英校友广泛活跃于教育、医疗、*届、商界等各行各业,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
奖助体系健全,帮扶措施到位。为激励上进学生,帮扶困难学生,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健全了“奖、助、贷、勤、补”多元资助体系。
我校年艺术类专业面向湖北、湖南、福建、广西、山西、河北、江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贵州等13个省市区招生,预计招收人左右。
一、招生专业
美术类: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音乐类:音乐学
舞蹈类:舞蹈表演
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
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1、年我校艺术类所有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2、在各省统考专业合格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对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按以下录取规则录取。即美术类、音乐学、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录取,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综合分为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为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类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录取,专业分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均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美术类二个专业(大类)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