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述
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结合部,属于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幅员面积2.6万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年,白城市申报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并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领跑基地0兆瓦,年已建成一期兆瓦,本期建设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建设容量兆瓦。
(一)工作依据
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关于公布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号,以下简称“号文”)等文件要求,优选投资能力强、业绩突出、经验丰富、技术先进、对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业参与基地内光伏项目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基地整体建设目的、目标
白城市光照条件良好,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Ⅱ类地区,未利用地面积较多,电网接入和送出条件较好,具备建设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的优势条件。建设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可以促进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催生经济发展新业态,实现地方脱贫致富和经济转型升级。
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建设,对于白城参与完成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目标,完成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重大任务,探索东北地区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的先进经验,促进吉林省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白城将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国家能源局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本基地各项目在年10月15日前实现开工建设,年6月30日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2、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场址分为三处,分别为洮南光荣片区、通榆曙光片区和通榆向海片区,洮南片区总装机容量MW,分为项目1和项目2两个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为MW,通榆曙光片区总装机容量MW,分为项目3、项目4两个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为MW,通榆向海片区总装机容量MW,为项目5一个项目,三处场址各建设1座kV升压站。
基地各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场址位置
项目容量(MW)
备注
1
洮南市蛟流河乡光荣村西侧
场址区为粉质砂土
2
洮南市蛟流河乡光荣村西侧
场址区为粉质砂土
3
通榆县鸿兴镇新胜村北侧
场址区为粉质黏土
4
通榆县鸿兴镇新胜村北侧
场址区为粉质黏土
5
通榆县向海乡梧赫村西侧
场址区为粉质黏土
3、监测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奖励激励基地项目必要的监测数据统一接入一期基地监测平台(已建成)。
(三)基地*策
根据54号、76号、88号和号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报承诺,现明确基地建设相关*策,包括用地*策、电网接入及消纳、配套服务等,这些*策也作为企业竞争优选的招标条件。具体如下:
1、用地*策
1)土地费用
白城市*府及承担基地建设的洮南市*府、通榆县*府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租用未利用地元/亩?年,交付方式为25年一次性缴纳。升压站、办公设施等永久性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转用手续。
2)税费
白城市*府及承担基地建设的洮南市*府、通榆县*府以及洮南和通榆地方税务局均承诺基地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费用。
2、电网接入及消纳
1)接入系统建设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2)消纳保障
吉林省能源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基地电站消纳意见。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尽力保障基地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白城市*府、洮南市*府、通榆县*府承诺通过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先消纳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发电量,并通过制定电采暖方案、引进高载能大工业项目等保障基地电量消纳,使基地发电量不低于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
3)其他(略)
3、配套服务
白城市*府及承担基地建设的洮南市*府和通榆县*府均承诺基地外进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基础设施由地方*府建设;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确保基地按照国家产业要求开展竞争性配置并进行监督管理。
经和投资企业协商一致后可由基地办代建围栏、施工临建等附属设施及办理相关建前手续;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原则上组件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2.5米。
表2基地提供的主要*策信息表
序号
*策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1
白城市人民*府《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二期建设条件有关说明和承诺的函》(白*函〔〕11号)
(1)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租用未利用地元/亩?年,交付方式为25年一次性缴纳。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产权清晰,未占用基本农田。
(2)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3)白城市*府承诺加强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先消纳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发电量,并通过制定电采暖方案、引进大工业项目等措施保障基地电量的消纳,使基地发电量不低于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
(4)白城市*府承诺基地进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基础设施由地方*府建设。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确保基地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竞争性配置并对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5)承诺将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的电价作为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入门门槛,且承诺优选确定的电价不高于本基地一期建设各项目按容量计算的加权平均电价,将国家确定的技术指标作为应用领跑基地企业入选指标。
(6)其他(略)
2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二期50万千瓦)电力送出工程建设及电力消纳的复函》(吉电发展函〔〕2号)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消纳市场论证结论为“如果我省未来三年电力需求增长达到预期、敦化抽蓄电站年年底投运,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二期50万千瓦)所发电量除在本地消纳外,剩余电量主要通过增加鲁固直流特高压外送风电、火电所腾出的发电空间消纳”。
(2)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尽力保障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项目(二期50万千瓦)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
3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二期电力消纳的有关支持意见》(吉能电力〔〕36号)
(1)综合考虑吉林省电力需求增长和风电、火电外送后腾出的发电空间情况,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二期将全部为本地消纳,预计年发电量6.5亿千瓦时。在安排年度发电预期目标时,全额保障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二期电量。
(2)积极争取电力外送。扎鲁特一青州±千伏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成后,吉林省能源局将继续大力争取送山东电量,提高省内发电机组发电小时。
(3)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年,吉林省能源局按照国家批复的《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继续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电能清洁供暖、火电灵活性调峰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微网等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东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提高本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二、工作组织
(一)*府服务体系
为确保基地如期建成,白城市*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从组织保障、服务承诺和监测监督机制等方面,建立了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1、组织保障
为推进基地项目建设,白城市*府成立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能源局局长、国网白城公司总经理、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地办)设在白城市能源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基地项目建设,实行集中办公。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方位、全寿命周期对基地建设进行管理,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为基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基地领导组的领导下,根据项目实施批复的具体要求,统筹组织、协调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每周出一期光伏项目简报,每月召开一次现场观摩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为保障企业优选期间工作合理、有序推进,白城市*府组织成立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优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优选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务内容
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领导或业务骨干,采用联合办公的形式,专门负责项目土地手续、备案、施工许可、电网送出等工作办理,并与省对口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各部门协同推进审批服务工作。
(二)优选工作职责
基地优选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在吉林省能源局具体指导、监督下,由基地办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具体开展。
白城市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优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认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府组织本次优选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协调组织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为拟申报企业安排现场考察、提供投资企业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撑性文件等。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同时协调纪律监督部门进行优选工作的现场保密和纪律监督。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服务单位,受基地办委托,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配合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配合将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查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88号、号等文件要求和白城市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设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专家组与工作组等组成
1、专家组(略)
2、监督组(略)
3、复核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文件、76号文件、88号文件、号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程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文件→拟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结果报送吉林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报国家能源局)→经相关方无异议后投资企业与地方*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白城市*府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