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曾经的一座荒山,据说有了名字了。 山脚久居的农人可是议论了好一阵,据一户主的远房亲戚讲,也不知道是哪家富豪的大少,相中了山阴的一户农户家女,为了得花,故买一山相衬。 现在那山叫若归。 每天早晨早起的大爷大妈们都能看到,山上的那个青年像一个垂暮的老人披着宽大的灰色道袍样的衣服,在打着太极。 那青年长得极为俊朗,配上宽袖下不时露出的金色劳力士,就连整座若归山都在晨光中显得那么耀眼。 村里开卡车的王老三出门送货时就被这金光闪到了眼。 从此大家家长里短讨论的就是那个青年,相中的到底是孙大忠家的长女还是宋永义家的次女。住在山阴的这几家里,总不会是东街的李寡妇和赵木匠前天出生的幼女吧。 每次说到这,村头大槐树下闲聊的众人总是放声大笑,每每惊落一把槐叶,零零归根。 ……………… 五年前………… “你干什么!” 一辆拥挤公交车上突然发出一妙龄女子愤怒的质问声。 色狼在这个时代并不稀奇,当真出现在你眼前时,搁谁都容易冲动。 张青笛被一群义愤填膺的“义士”围住,他有些尴尬,他们大有拳脚相向的想法。他无奈的解释着怎样手滑把自己的护身符——一块美玉,落入了那个长发美女的胸里。 还好这个城市里的公交乘客都比较讲道理,即使这事儿比较滑稽。他最终还是安全的跟着那个女孩下了车,那个玉貔貅是母亲给的,不算多值钱,只是从小就带在身上不能舍弃而已。 下了公交车,女孩双手抱着胸,目光看向他。他脸憋的通红,不敢直视她。 在公交上他站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不知怎么突然断了线的那个貔貅。 突然的急刹车,机缘巧合,美玉易主,色狼现身,导致了张青笛现在尴尬的境地。 跟在女孩的后面去找公共厕所,他估计他的貔貅估计已经在她怀里睡着了吧。你别说,这个女孩从背影看起来还真是不错。 她突然停住脚,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打量,转身回顾他…… 四目相对的结果要么刹那分离,要么一生无期。 张青笛感觉漫天的阳光化为了一股力量,钻进了自己的胸膛,然后旋转向上,最终凝成了四个字,从他口中弱弱的吐出:“你叫什么?” 佳音。 张青笛转身就跑。 不是听过这个名字,而是努力想让自己和这个名字有因果交集。 三天以后,张青笛的微信果然多了一条请求添加消息,备注着他想看到的名字。 他嘴角微微上扬,但这件事着实不值得一个耶鲁大学行为学硕士感到骄傲。对于作者而言,不就是喜欢把自己的东西都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么,在下高中考试时就在其他班里留下了自己的QQ号,这套路,老点了。 可他能*上那颗价值不菲的玉,却也豪气,谁让人家家里自太爷爷那辈就不缺钱花呢。 大约一个月后的一个午后。 佳音的工作室里,张青笛把玩着已经挂在她颈上的那只貔貅。而此刻的她,趴在桌子上已经睡去。 正常的午休而已。他坐在她对面,抚摸着她的头发,深情的看着她。旁边是杂放的图纸和一台缝纫机,还有几件半成品的宽大汉服,为他们遮住了窗外闭眼的阳光。 这间屋子不大,但是很安静。隔着窗帘洇过来暗*的光,营造出无需多言的气氛。他看着她
武汉治疗白癜风医院,她不算太漂亮,脸白白的,但是眼角有几颗雀斑,鼻子也不高,眼睛还是单眼皮,身材只有腿长能算优点,其他的则能缺皆缺。 她学音乐专业毕业的,但因酷爱传统文化和服装设计,她开了一个汉服店。平时店铺由店员看管,她没事就跑到这个偏僻的设计室来研究新款。 相恋总是那么容易,但能找到一个知音般的爱人,最不易。 后来他和她越走越近,再后来她还为他设计了情侣汉服——青笛奏佳音 很简单的设计,灰白二色,代表天地二分,笛子和音符则成为黑白色的分界。 后来她搬到了他家,只是一起做饭,聊天,喝喝茶。 他睡主卧,她睡次卧,两年来一直这样。他不是圣人,但他每次都选择了尊重她。 她说,如果不是遇见他。她现在可能出家,作了道姑了。那样她应该能清心寡欲的把自己活的很潇洒。 又是一年秋叶落,她拿着经卷,躺在他怀里,解释着羽化长生。 她心里有*神,他无法解读她。 忽然她问,五年够不够你我培养临死不惧的情感。 他笑了笑,看向她,眼神接触了一秒,并没有作答。 他心里想,何须五年,一眼足以。 她也笑了笑,并未执着。回想这几年他对她的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了。 张青笛一直觉得,两个对世界没有太大欲望的人,一定在这人间走的很轻松。 可他怎么知道,陪他轻松散步的人,每一步走的多么沉重。 张青笛记得那是很普通的一天,那天他们没有任何约定,早饭后她去了她汉服铺子,他也本应该像往常一样去老爸的公司转转。却临时起意,半路折返,想给她一个惊喜,去了她的小店。 结果店员说并未看见她,他有些失望的去了她的工作室,他的失望变成了惊讶,随后化为恐惧,徘徊于那天之后的几年,经久不散。 她自那天再也没出现。 之后他时常想道,要是他不去找她,晚上下班时,是不是她还是会在家准备着自己的晚餐。 青笛奏佳音,青笛再难奏佳音,青笛很想揍佳音。他嘴里嘟囔着,眼里水光流转,不知何时成冰。 她在工作室留下了一个包裹和一封信。包裹里是几页图纸,她设计的衣服和一些杂物。信上就一句话,长生花开时,再相见。 他听她说过。我本北山北,缘涧采山麻。九茎日反照,三叶长生花。可用蠲忧疾,聊持驻景斜。 当时只道是寻常,现想来她定是身怀重病。 怪不得她那么喜欢春天,怪不得她这点年纪就养生,怪不得在一起这么久,一年前才让碰。 “张青笛,你喜欢音乐吗?” “张青笛,在你怀里我感觉好放松哦。” “张青笛,你说我信道好还是信佛好?” “张青笛,你说咱们什么时候死合适啊” 张青笛脑袋空空荡荡,里面像是有一堆钢珠在咚咚乱撞。 他昏了过去。醒来时床边父母都在,他也是那时,趁着父母怜爱,宣布去一座山上安静一段时间。 那个村子是她唯一提到的故乡。所以他带着她的“遗物”,买下了那座山,去那里等待他的长生花。 青笛佳音,你若归来,便是长生。所以,那个荒山,叫若归。 找人盖了房子,归置好一切,他便安定了下来。他把她的东西,用肥土埋在了屋后,并不堆起坟头,只是平地立碑,刻青笛佳音四字。 晨暮之间,常望碑出神。他在等一场雨,一场春雨,能生出长生花的雨。但他没有播种,他不知道这朵花什么样,也不敢给看到的任何一朵花定义它的名字。 他怕真有一朵花叫长生花,他怕它不能带回来她,那是他唯一的希望,也是他等下去的力量啊。 他想的很清楚,如果回不来了,就这样骗自己一辈子吧,至少她一直在心里,哪怕最终作为一个遗憾存在也好啊。 上山一个月了,他吃斋修道,逐渐也平静下来。他想,应该下山看看,这些邻居们还是很有趣的。 三个月过去了,他融入了他们。从此在大槐树下指点江山的老爷们里面又多了一个无所事事的青年。 而打入他们的条件就是,回答相中的到底是孙大忠家的长女还是宋永义家的次女这个让众人困惑多时问题。 他哈哈一笑说道,可能是李寡妇吧。落日余晖下,他的衣襟随着微风轻轻扬起,农人们四散而去,他借大叔大伯们的方言亲切感刚刚赶走的孤单,又瞬间反杀回来。 张青笛挠挠脑袋,纤长白暂的手指钻进枯槁的头发里,又抓落一些断情的发丝,轻轻敲了敲脑袋,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提到李寡妇,那些大叔们都丢了笑意,不就是一个玩笑么。 大伙儿日子越来浓缩,张青笛却越来越无趣。他和村长商量了一下,从村里找个人给他送午饭和晚饭,他不吃早饭。这样也能省去家里每周一次的送菜送肉的麻烦。 村长说有人应了这差事,周一开始给他做饭送饭,按照他的要求荤腥不沾,素菜随便。 今天就是了。 中午时分,日头很暖。张青笛坐在大树杈上随着叶子的晃动在和阳光捉迷藏。 耳边传来声音,低头看去,山下来了一女子带着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女子也就二十五六的样子,长得好看,不是客观的硬件性好看,是看起来舒服、顺眼的美丽。 确定了是给自己送饭的,便把饭菜摆上了石桌,两样小菜,一碗米饭,一瓦罐笋汤。 女子带着孩子在树下玩耍,等他吃完再拿碗下山,他唤孩子到跟前,随口问叫什么名字,有没有吃过饭。 和那女人聊了一会后,才随口问到知不知道一个叫佳音的女孩。 答案和众人一样,是否定的。 他吃完了,她收拾碗筷,他转身从屋里拿出一把巧克力糖,放进孩子口袋里,他们高兴的转身离去。 时间是世界上最少的玩意儿,有时候还没睁开眼就过去了半生。 张青笛还是那样,早起读书打太极,晚睡落棋看佳音。只是和送饭的女人越来越熟,他也知道了,这就是众人所言的李寡妇,原来她那么年轻。 她男人脑袋一热去跑西藏运货,结果就再没回来。除了地里的农活和这个孩子,她也是一无所有。 他的故事也讲给了她听,她努力回忆,还是没有一个叫佳音的女孩和那个长生花的传说。 他一天一天显瘦,眼里也一天一天失去颜色。他对那个女人说,今年冬天快到了,明年春天如果我死了,我在这的东西就都送你了,应该够你们生活一段时间了,但请把我埋在屋后那块碑下,那样我睡的舒服些。 她知道他的意思。 她说,说不定明年长生花会在这里发芽。 冬天注定是雪的天下,他一大早就打扫出一条下山的路来,也是上山的。 传言,在村里肆无忌惮。现在他们都知道,张青笛真的是看上了李寡妇。幸运的是,谁都不能说什么悖言,反而大家还乐见其成,甚至起哄让他夜敲寡妇门。 冬至的夜是全年最长的,那天她包了饺子上山。天虽然黑了,却还不算太冷。他们一起吃的,对于善谈的张青笛来说,没有三天的交流成不了的挚友,所以都成习惯。 等吃完送她下山时,暴雪已经挡住了视线,孩子还小,抵不住那么大的风寒。她住了下来,他一夜在火堆旁守着他们母子无眠。 李寡妇名叫李秀秀。 清晨,李秀秀母子还没醒,他就去
北京都有哪些白癜风医院打扫出山路。之后又煮了粥,才轻声叫道,秀秀姐,起来了。 她今年30岁,他正好27岁满。 喝完粥她带着孩子下山前对着张青笛一笑,脸红扑扑的,似乎这一碗粥,融了一冬的冰雪。 冬天和春天之间,似乎就差了一阵春风。东南一缕风,就能刮走所有的冷。春雨也随之而来,万物都慢慢从沉睡中苏醒,庆幸自己又活过了一个冬。 张青笛似乎还在冬天睡着不醒,他状态越来越差,村里的邻居们也都来劝过了,让他回到城里去,这样下去不行,他就是不愿意离开,苦求着大家帮他瞒着父母他的状态。 张青笛吃完午饭,像往常一样准备睡去。李秀秀的儿子从屋后跑过来,说开花了,他并没在意。 李秀秀去看过以后,便急忙过来拉着他往屋后走。确实,开花了,三叶一花,遍地都是。 张青笛感觉自己回到了那个上午,有种他初次见佳音时的感觉,瞬间泪流满面。 嘴里念着若归,若归,如约,你应回。 他哽咽的失了态。 便不要姿态,放声大哭起来。 一会停了下来,换了一种状态,就感觉是充满活力的青年又回来了。他微笑着说我没事了,把李秀秀送下山去后,整个人就又萎靡下来。 张青笛的遗嘱早就写好了。 夜,越来越深,星辰也闪烁着寒光。张青笛站在山顶上,身后吹来的风,也好像带着人间无限的悲伤。 他主住在山腰。 他想,再见吧,我只是无法奏佳音的青笛,而不是赐生机的青帝。 突然有人从后面抱住了他,并疯狂的哭叫道,我不许,我不许,我不许!…… 是李秀秀,这个男子不知不觉早就得到了她的芳心。 他知道花是她种的,她也知道他知道。 他接受她的善意,却不接受谎言。 他不知道那是爱意。 现在知道了…… 之后的一个月,她每天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反正现在大家都默认了他们的关系,再说她也从不在乎谣言。 ……………………………… 再后来,他搬到了山下她那里,凭他卡里的资产,足够他们三人悠闲的过一生。 只是又荒芜了若归山。 有一天晚上,她告诉他。她儿子的父亲,叫佳成,是佳音的亲哥哥。 他们家是家族遗传绝症,佳成是去世了,而不是去了西藏,因为李秀秀怕被村里人欺凌,才说去了西藏。 也一直没敢和他说。 这个消息,让张青笛彻夜难眠。 也就是说,她还有希望在世间。 第二天,他托人把孩子送到了住宿学校。 他对她说想出去转转,她以死相逼要跟着。 他们都明白,下一程,不知道是怎样的孽缘。